撒母耳記上第十二章
信仰之旅(十二1∼12)
.個人的往事(1∼5):作為一個先知,撒母耳便是神的代言人。他曾以神的名向國民說話,把神的旨意藉著各樣的事傳達給人們知道。我們要注意的是:當他憶述他的事業時,他把重點放在行為上(3∼4),而不是放在他滿有能力的言語上,為甚麼呢?因為一個傳道者不能「活」出他所說的,那麼,他的話便沒有價值了。請抽空細讀哥林多後書六3∼10,七2∼4;並問問自己能否像撒母耳和保羅般說同樣的話呢?
.國家的往事(6∼12):
1. 神──救世主(6∼8):這是記述神拯救的事蹟(7),神使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奇蹟雖然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但以色列人卻應牢記!同樣,我們也應常常提醒自己神曾經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大恩,因著這奇異的愛,神能饒恕和接納我們。
2. 神──審判者(9∼12):「救恩」並不會「單方面地」成全的,若果神的子民忘記祂、不順服祂,或以為沒有祂也可以過活,神還能施行刑罰,用苦難把他們召回的。第10節已清楚表明總有一條使他們重投神懷抱的途徑。
默想 除了神,世上還有誰能如此愛你,接納你的呢?
我們的回應(十二13∼25)
以色列人終於得到他們要求的王了,但並非說他們就可以坐享其成地將一切事情都留給神和掃羅去做,乃是也得要盡上自己的責任。
.「倘若……」(13∼18):撒母耳已表明立王是不大好的事情,可是神並沒有放棄他們,王與人民都要同樣地順從神(14;說明「你們和王」)。許多帝王忘記了這點,登基後目中無神,像
.「只要……」(24):以色列人自知他們立王的事不對(19),因此很害怕。可是神為了祂名的榮耀之故,是不會撇棄其子民的。同樣,犯罪和失敗也不會把我們作祂子民的身分剝奪,但是我們必須要有回應:「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,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……」(24)
祈禱 求主使我成為一個盡心的門徒,天天聽從你、榮耀你、順服你以及事奉你。──《新舊約輔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