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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最大的愛

 

讀經:加二20;約十五13,三16

  主耶穌愛我,為我捨己。我們若知道祂為我捨命,為我犧牲,為我放棄所有,從這事就知道何謂愛。愛是犧牲,愛是捨己,愛是放棄一切,愛是把自己生命也捨去了。約翰福音說:「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」為朋友捨命,是最大的愛。

  愛是捨己,愛是不以自己為中心,我們能了解,就是因耶穌為我們捨命。聖經許多地方拿母愛來比主的愛,因為母親的愛是捨己,為她的孩子們,從早到晚,勞苦不息。用心用手把她的孩子摸到大,心中沒有甚麼不願,一切都是因為愛,所以聖經用母愛來說明捨己,犧牲的事情。不但人類的母愛如此,野獸,飛鳥,家禽的母愛也是如此。在母親節,人用整幅報紙來描寫母親,母愛實在太偉大。

{\Section:TopicID=160}(一)捨己的母愛

  有一次,澳洲遇著飢荒,連水也沒有得喝,所以在山中的野獸,常跑到人居住的地方來喝水。因此人為要保存食水,不得不組織槍隊,守衛在水邊,有野獸來,就開槍打牠。有人寫了一篇很動人的事情;有一隻母袋鼠,帶她的孩子到水邊飲水,但看見有人拿著槍,於是又躲起來,但為小袋鼠要飲水,還是要去,那人拿起槍來,她便停止前進。但那不知事情的小袋鼠卻跳出來,跑到水邊去,那大袋鼠急得不得了。向著拿槍的人,發出哀求的眼光,好像哀求人不要打她孩子,那拿槍的人,心受了感動,手也軟了。等到小袋鼠喝飽了水,跑回母親的懷中,那母袋鼠馬上跑回樹林去,好像說,只要孩子喝飽就行了,自己不喝也不要緊。這種動人的情景,誰不動心?聖經說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,我們的心能無感動嗎?那只為愛我,犧牲自己的性命為愛我,我們的心真有無限感觸。

  有一次火警,把一座房子燒為平地,有人在這地發現一堆黑炭,把它推開,走出一群小雞來。原來當火警時,母雞張開翅膀,把她的小雞都包在翼下,自己雖被火燒著,很痛苦,甚至燒焦,也不敢動,因為下面就是孩子們呀!因她捨命,這群小生命得以保全。如果有人了解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,完全是為了我,受諸般的痛苦,我們若明白,我們的內心有何感觸?這是最偉大的愛。今年在母親節徵文的時候,誰寫得好就有獎,篇篇都不同,但歸根結底,都是講到母親怎樣為孩子捨命,千言萬語都是講到母親的愛何等偉大。其中有一篇寫得很動人,其中講了一件實在的事,很感動我的心,今天我要講這件動人的愛的事實:

  有些人在非洲打獵,有一種動物,名叫狒狒,有點像猩猩。很聰明,人想捕捉牠,很不容易。有一次有一隻手抱住孩子的狒狒,被包圍,那母狒著著孩子就不顧危險,狼奔豕突,想衝出重圍,後來不幸被捉拿了。她還拿一塊香蕉葉,把奶擠在上面,預備給她的小狒吃,好像她想到自己被捉了,但小孩還要吃奶,沒有誰可以照顧牠,孩子沒有奶吃就可憐。她不但把奶放在芭蕉葉上,還向著那些捉拿她的人,搖手叫喊,不要捉她的孩子,這些人心受感動,終於放了那小狒狒。這是何等感動人的愛,自己遭遇到危險,不為自己打算,還記念她的孩子,這母愛的偉大,真無法可以形容。

  世上有千千萬萬愛的故事,都能感動人心中的深處。最大最有力的是愛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,為我死在十字架上,主為我們受盡了萬般的痛苦,連自己的生命,為愛我的緣故也白白捨去。

  在最近報紙上記載有一個小孩子被燙傷,傷得很利害,皮爛了,醫生說,沒有得救,除非有人肯取下他的皮補在他的身上,就可以挽救,他母親聽了,立刻說,割下我的皮吧。沒有考慮,甘心情願,只要她的孩子能活,沒有一樣不肯捨棄,痛苦也不要緊,報上登這件事,豈不是說,人的心受了感動?神愛我們,道成肉身,在地上成為人的樣式,為了救我們,祂情願捨己,為我們捨命,除此的愛,世上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。

{\Section:TopicID=161}(二)捨己的友愛

  聖經說: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。世上知心的朋友有幾個?人生難逢知己,但耶穌基督是人生的知己朋友,祂要稱你為朋友,為你捨己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母愛偉大出於自然,為朋友捨命卻出於偉大的愛心。

  聖經記載約拿單與大衛的故事,當時掃羅要殺大衛,約拿單卻與大衛結了盟,心相契合。掃羅怒責約拿單,幾乎喪命。約拿單找著大衛,對哭一場,彼此分手。人為受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。後來約拿單戰死,大衛哀痛欲絕,哭著說:我兄約拿單哪,我為何悲傷,我甚喜悅你,你向我所發的愛情奇妙非常,過於婦女的愛情。對朋友忠誠,為朋友捨命這樣的愛深深打動大衛的心。這是表明主耶穌基督的愛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,人間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。

  「我稱你為朋友」。朋友們,請聽主耶穌所說的話,從今以後,我要稱你為朋友。朋友們,誰肯為朋友捨命?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。耶穌基督是一生忠誠的朋友,始終不改變的朋友,昨日,今日,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,永遠不變的朋友。祂為你捨命,這愛何等偉大。朋友們,你面對這偉大的愛,你是否有大衛的感動?

{\Section:TopicID=162}(三)更大的愛

  聖經說: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當我們未認識主,反對主,犯罪,墮落到不堪的地步,祂就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這愛更偉大,太感動人的心。人為孩子捨命,為朋友捨命,還有一點關係,為我們這個不認識祂的人捨命,這真是不能理解的,偉大的;這愛太大了!

  有一隻小船,划到海中,忽遇風浪,船覆人翻,大呼救命。岸上來了一個不認識的人,看見就立刻跳下海中,一一將他們救了上來,但救到最後一個,自己卻沒有氣力,死在海中。在喪禮的時候,死者的母親來了,被他救上來的人和他們的家人也來了,他們圍著屍首痛哭,他們說,他為救我,為我捨去自己的生命,他並不認識他們,但為他們捨命,這愛太偉大了。人怎能不流淚!

  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我們要一同跪在十字架前,接受這偉大的愛。思念這最大的愛,在我們的內心,千言萬語,也無法表達我這受感動的心,無法表達主的最大的愛。──  曾霖芳《神的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