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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課 - 登山寶訓(十) - 論斷、禱告和金律

 

經文:太七:1 12,路六:3137 42,十一:9 13

主旨:跟隨基督學習不論斷,不住的禱告和基督的金律。

1。今天,耶穌繼續教導門徒一系列的功課,這些功課是沒有關聯的。

2。太七:1 5 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。。」

什麼是論斷(Judge,原文是krino)?要明白耶穌說的論斷,最好看看別處經文怎樣說:

雅四:11 12 人若論斷弟兄,就是論斷律法。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了。主是惟一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我們是誰,竟敢論斷人呢?

羅二:1 3 說,那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,他怎能逃脫 神的審判?

羅十四章教人不可論斷別人吃什麼,或守什麼日子,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而且別人有自己的主來判斷。

西二:16 教人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都不可讓人論斷,因為在基督的新生活裡,這些規條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。

我們可以從這些經文判斷,聖經說的論斷是有關吹毛求疵,跟救恩真理無關痛癢的事,或連自己都無法做到,還要挑剔他人的事。耶穌在這幾節的教導是集中在後者。如果一個人能作正確和厚道的論斷,那應該是一種神聖的責任,問題是我們很難公正,也時常沒有全部的資料,再礙於經驗不足,我們作的都是錯誤的論斷。與其去批評和更正別人的生活,不如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過失上,把別人的過失留給 神。耶穌在這裡用漫畫式的文字,如量器、眼中的刺和梁木來教導門徒。

如果論斷的是有關救恩真理的事,我們要怎樣論斷?_________

3。太七:6 「不要把聖物給狗,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,恐怕它踐踏了珍珠,轉過來咬你們。」

這一節跟上下文都沒有關係。根據利未記二十二章31節,只有不聖潔的肉,如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,才會丟給狗吃,人是絕對不能吃的。至於珍珠,由於它樣子像豆子,當野豬發覺被騙後,它就會生氣地用腳踐踏珍珠,甚至會轉過身來咬人。這裡的上半節和下半節是對稱的,意思有點像箴言的「不要責備褻慢人,恐怕他恨你。」(箴九:8)「箴言在愚昧人的手中,好像荊棘刺入醉漢的手。」(箴二十六:9)這也跟我們的成語「不要對牛彈琴」很相似。

4。太七:7 11 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。。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的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」

這是在基督的禱告學校裡另一個功課。「禱告」、「尋找」、「叩門」都是同義詞。這三個動詞都是現在命令式(present imperative) ,表示要求被命令者做一種繼續不斷的,或重複性的動作。所以,我們可以把經文譯作:「我又要告訴你們,你們祈求,要不斷地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要不斷地尋找,就尋見。。」這是教導我們要不住地禱告。耶穌還用了三個例子,作父親的,誰會有兒子求餅給石頭,求魚給蛇,求蛋給蠍子,告訴我們禱告必蒙垂聽,我們實在沒有什麼借口不禱告。他說:「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嗎?」在路十一:13 節,所謂「好東西」,其實就是聖靈。怎麼說呢?我們不要害怕求錯了東西,因為 神賜給我們的聖靈,會改正我們,使我們的求告合乎 神的旨意。(羅八:26

5。太七:12 「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

有的人稱這句話為金律。很多大人物都曾說過類似的話,如孔子的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、煞買(Shammai,猶太教師)、伊蘇格拉底(Isocrates,希臘哲學家),斐羅(Philo)等。不過,他們都是用消極的方式來表達。耶穌採用的是積極的方式,這可說是他給整本舊約聖經的一個總結。

默想:

路加將金律(路六:31)放在論愛仇敵的段落裡(路六:27 36,太五:38 48),我覺得非常有意思。世界教導我們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耶穌卻教導我們,如果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,就算他是敵人,我們也要怎樣待他們。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愛敵人,為他祝福,為他禱告的原因。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