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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課 - 救恩的功課

 

經文:太十八:6 14,可九:42 48,路十五:1 7,十七:1 2

主旨:救恩是無價之寶,值得我們付出一切代價去換取。

1。在上一課,由於門徒爭論誰為大,耶穌就在迦百農彼得的家中,領過一個小孩子來,叫他站在門徒中間,以他作例子,教導他們作領袖的寶貴功課。今天,耶穌繼續以這個小孩作實物,教導門徒另外一個功課。

2。太十八:6 9 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沉在深海裡。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將人絆倒;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!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。」

這只是許多救恩功課中的一個。「一個小子」可以指那個站在門徒中間的小孩,因為對耶穌來說,他特別喜愛小孩,他在下文甚至說:「他們的使者在天上,常見我天父的面。」(太十八:10)當然這個小子也可以指任何一個人。耶穌自己也承認世上有很多東西可以叫人絆倒的,如世上的思慮、錢財的迷惑。。(太十三:22)可是那個設陷阱,或故意攔阻人信耶穌的,他在審判台前將要罪加一等!經文裡的「大磨石」,是要用驢子才能推動,其重可想而知。

耶穌在他以前所說的比喻裡,把救恩當作是寶貝或重價的珠子(太十三:44 46),人應當付出一切代價把它買過來。現在,他用一個更生動的例子解釋救恩是值得付出一切來換取的。若砍掉一隻手、一隻腳或剜出一隻眼,就能得永生的話,總比有雙手、雙腳和雙眼,卻要進地獄來得好。我們千萬不要按字面來瞭解耶穌說的話,他不過是用誇張的修辭手法來強調救恩是無價之寶。「進入永生」(aionios)這個字是第一次出現在馬太福音,但卻是約翰福音的常用字。

耶穌在這裡把地獄描寫為一個蟲是不死,火是不滅的地方(可九:48)。請問地獄是否真的如此?_____________

3。太十八:10 14 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:我告訴你們,他們的使者在天上,常見我天父的面。(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。)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,一隻走迷了路,你們的意思如何?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,往山裡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嗎?若是找著了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為這一隻羊歡喜,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!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,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。」

這是一個迷羊的比喻,也記載在路加十五章。在上文,耶穌是說到救恩是無價之寶,是值得我們付出一切的代價來換取。在這個比喻裡,耶穌將那只迷羊解釋為失喪的人,天上的父神不願意見到這麼一個人沉淪失喪,不得拯救。當他看見一個人知罪悔改,歸向主耶穌的時候,他是何等的歡喜快樂。這裡沒有教導我們什麼宇宙神教(Universalism)的普渡眾生,人人終必得救的理論。這只是一個比喻,我們不要用比喻建立教義。

彼後三:9節說:「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這不是比喻,它是否教導我們人人終必得救呢?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總之,我們將6 9 節和 10 14 節的教導聯合起來,就看到一幅完整的圖畫:救恩是無價之寶,是值得我們付出一切代價來換取;我們千萬不要成為別人尋找救恩的攔阻或絆腳石,因為天父 神憐憫這些失喪的人,不願意見到他們流離失所,乃願人人都有機會悔改。

默想:

Ira D. Sankey 作曲和 Elizabeth C. Clephane 作詞的《九十九羊》是一首旋律優美,膾炙人口的聖詩。歌詞如下:

有九十九羊,安臥一起,同得羊欄護庇,
但有一隻,迷路山間,遠與金門相離,
崎嶇山嶺,荒蕪野地,並無善牧體恤管理,
並無善牧體恤管理。

主阿,你已經有九十九,難道還嫌不夠?
他說:迷羊亦我所有,現在離我漂流,
路雖彎曲,高低難走,我必前往跟蹤營救,
我必前往跟蹤營救。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