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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九課 - 無知財主的比喻

 

經文:路十二:113 21

主旨:耶穌說了一個無知財主的比喻,告訴我們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

1。路十二:1 「這時,有幾萬人聚集,甚至彼此踐踏。耶穌開講。。。」

現在跟隨耶穌在猶大出入的竟然有幾萬人,怪不得後來法利賽人和文士彼此說:「看哪!你們是徒勞無益,世人都隨從他去了。」(約十二:19

2。路十二:13 14 「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:『夫子!請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。』耶穌說:『你這個人!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』」

根據律法,在分家業的時候,長子可多得一份。換句話說,此人的兄長可得三分之二的家產,他自己可得三分之一。這個人不是來求耶穌對分家產的事作仲裁,而是要耶穌命令其兄長與他分開家產。為什麼耶穌不願作此斷事的官?__________________

3。路十二:15 「於是對眾人說:『你們要謹慎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』」

從這句話,我們可以看出那個人之所以要耶穌命令其兄長與他分家產,理由是:________________

接下來,耶穌要說一個比喻來解釋「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

4,路十二:16 19 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:『有一個財主田產豐富;自己心裡思想說: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,怎麼辦呢?又說:我要這麼辦:要把我的倉房拆了,另蓋更大的,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,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,你有許多財物積存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!』」

福音書上的財主除了撒該以外(路十九:1 10),似乎都是壞蛋。難道耶穌對財主沒有好感?不是的,在這個比喻裡,我們就看到錢不是問題所在,是在於人與 神的關係。怎麼說呢?你看這個財主,他終日想得是什麼?從第17節到19節,你數一數一共有多少個「我」字?「我的出產」、「我要這樣辦」、「我的倉房」、「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」、「我的靈魂」。。對財主來說,他的思想裡只有「我」,沒有「你」和「他」。這個財主跟路十六章天堂和地獄裡的財主是出自同一模子。他們生命裡只有自己,沒有拉撒路,沒有他人!

沒有他人還不打緊,沒有 神才是關鍵所在。財主知道他什麼時候要去見 神嗎?他不知道,他心裡沒有 神!他心裡總是計劃著要這樣那樣,卻不知道有一天會有一個聲音對他說:「今夜必要你的靈魂;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」除非我們認識到不再有明天,只有今晚的緊迫性,我們才會明白應該積攢財寶在天上,而不是地上。

這個財主積攢財寶在地上,為了什麼?他「要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!」這是他的整個人生哲學。原文是四個動詞:安安逸逸(keep on resting),快樂(keep on being merry),吃(eat at once),喝(drink thy fill)。他一生就是憂慮吃什麼,喝什麼,穿什麼,所以勞碌一生就是為了積存財物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可以安享晚年。他卻忘了耶穌的教導:「你們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(太六:33);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太十六:26

這樣說來,有錢是不是很難進天國呢?耶穌不也說過:「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。。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(太十九:23 24)你贊同嗎?_______________

記得財主撒該嗎?(路十九:1 10)一個非常富有的人,可也是一個人生毫無意義的人。他不管自己財主身份,不理睬別人的指摘嘲罵,在人群中爬上樹去,只為了要見到耶穌。見到了耶穌之後,他就知道他尋找等待了一生的,終於得到了。於是他決定: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錢財不再是他的絆腳石,不再是他一生追逐的對象,他終於體會到了什麼是人真正的需要。所以不是錢作怪,是人跟耶穌有什麼關係才是關鍵所在。

5。路十二:20 21 「 神卻對他說:『無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靈魂;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』凡為自己積財,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。」

這個財主沒有名, 神給他起名:「無知的人」。十三節裡的那個要耶穌吩咐兄長和他分家的人,不但是一個貪心的人,更是一個無知的人!

你是為自己積財在地上,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嗎?______

 

默想:

聖經中常被人誤引的經文是:

「錢是萬惡之根。」

其實真正的經文是:

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。」(提前六:10

為什麼呢?「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(提前六:10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