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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課 - 要分辨時候

 

經文:路十二:49 59,太十:34 36,十六:1 4,五:25 26

主旨:耶穌責備眾人不知道分辨時候,不然他們早就會跟 神和好。

1。路加在十一和十二章記載了許多耶穌隨走隨傳的道理。我也說過,像耶穌這樣一位老師,他重複他的教導是一點都不稀奇。不過,同樣的說話在不同的場景可能就有不同的意思,我們不要食古不化,說「以經解經」,就把耶穌的說話只限制在一個解釋。今天,我們就要碰到這樣的經文。

2。路十二:49 53 「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倘若已經著火起來,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?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,我是何等地迫切呢?你們以為我來,是叫地上太平嗎?我告訴你們,不是,乃是叫人紛爭。從今以後,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: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,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;父親和兒子相爭,兒子和父親相爭;母親和女兒相爭,女兒和母親相爭;婆婆和媳婦相爭,媳婦和婆婆相爭。」

像這樣的話出自耶穌的口實在是令人料想不到的。任何一個要創立宗教或哲學的教主和學者都不會說出這種瘋狂的話,除非他是宣講異端邪說。但耶穌不單在這裡如此說,他在太十:36 37 ,還進一步地說:「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。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。」這些話給許多外教和不信者抓來作把柄攻擊基督教,說基督教是不講孝道,破壞家庭幸福的罪魁禍首。

事實究竟是怎樣的?有的解經家想替耶穌解圍,使他可以容易下台,就避重就輕地解釋這段經文。我覺得這是不必要的。耶穌一來,一家五口裡的父母、兒女和婆婆之間的關係就一定會進入緊張狀態,受到嚴峻的考驗。耶穌賜給我們的平安不是可以從「NTUC平價合作社超級市場」隨意買來的,有人說:Peace at any price is not the purpose of Christ。信耶穌是要付代價的。

耶穌說的:「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倘若已經著火起來,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?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,我是何等地迫切呢?」這是什麼意思?_________________

3。路十二:54 59 「耶穌又對眾人說:『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,就說:要下一陣雨;果然就有。起了南風,就說:將要燥熱;也就有了。假冒為善的人哪,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,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?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呢?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,還在路上,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;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,官交付差役,差役把你下在監裡。我告訴你,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』」

從觀察風雲等自然現象來預測天氣是自古以來就有的,而且準確度非常的高。對巴勒斯坦土地上的居民,他們當然也有自己一套看風雲,預測天氣的學問。耶穌責備眾人,說他們能分辨天地的氣色,卻不知道分辨這是什麼時候。請問弟兄姐妹,這是指什麼時候?_______________

57 59 節說到跟對頭和解,在太五:25 26 節的登山寶訓(第三十五課),我們有查考過。現在是在不同的場景,意思是否一樣呢?耶穌說他現在處身在眾人當中,不久火就要丟在地上,「他手裡拿著簸箕,要揚淨他的場,把麥子收在倉裡,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。」(太三:12)如果這些人知道分辨時候,他們就明白再過不久,他們每個人都要站在審判官 神面前。由於案情對他們很不利,他們若是聰明的話,就會趁還有一點時間,趕快與 神和好,不然他們就後悔莫及了。

默想:

我們真的能分辨時候?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