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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課 - 無花果樹的比喻

 

經文:路十三:1 9

主旨:猶太人若錯失 神給他們最後一次悔改的機會,他們都要滅亡。

1。在四本福音書裡,只有路加記載了這段經文。這並不表示這段經文不可靠,其實每一位福音書的作者在聖靈的默示下,都極其嚴謹地面對他們所記載的事實之可靠憑證。路加就自稱在寫福音書之前,曾經詳細考察各樣證據。(路一:1 3

2。路十三:1 5 「正當那時,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。耶穌說:『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加有罪,所以受這害嗎?我告訴你們,不是的!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!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,壓死十八個人;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?我告訴你們,不是的!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!』」

每逢有人問到世上何以有苦難,或苦難和罪的關係的時候,耶穌從來不浪費唇舌來解釋。過去在約翰福音第九章,(第八十課)我們讀到門徒問耶穌,那生來瞎眼的人是因為自己犯了罪,還是因為他的父母犯了罪,耶穌除了說不是以外,就不再進一步說明。

自古以來,人就喜歡追根究底,要知道苦難和罪惡的關係。約伯記就是那樣的一本書,可惜書中並沒有給我們提供一個滿意的答案。我們最好記得耶穌說的一句話:「在世上,你們有苦難;但你們可以放心,我已經勝了世界。」(約十六:33)在十字架上, 神因人受苦,為人受苦也同人受苦,我們又怎能免去苦難呢?保羅說:「。。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傚法他的死,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。」(腓三:10)這種受苦的心志是教會和信徒不可缺少的。

現在回到經文。「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。。」是什麼一回事?原來彼拉多是是直接向羅馬皇帝負責,治理巴勒斯坦的省長。他在執政其間,可說惡行纍纍,如腐敗、傲慢、掠奪、侮辱、殘酷、不經審問就決定殺人。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他的名譽實在是壞透了。有一次,他不理猶太人的強烈反對,當軍隊開進耶路撒冷的時候,軍旗上仍然掛著皇帝的半身像,這是冒犯了猶太人的律法,禁止任何雕刻偶像在聖城。另外一次,為了在耶路撒冷引進一個新的供水系統,他竟然動用聖殿錢庫的金錢,完全不理會猶太人的反對。這段經文所記載的,似乎是有關加利利人在聖殿獻祭時給彼拉多殺掉,我們對此沒有詳細的資料,但從彼拉多平時的作為來推斷,這並非不可思議的事。

至於西羅亞樓的倒塌,壓死了十八個人,是否跟彼拉多要引進的供水系統有關,我們對此也是一無所知。但樓房倒塌壓死人的事時有所聞,雖說在新加坡有嚴格的建築管制條例,塌樓的事件仍然發生。在1986年三月十五日,位於實龍崗路的新世界酒店的突然塌陷,壓死不少人,震驚整個島國。隨手翻閱報章(2001年五月三日),中國重慶山崩樓塌,挖出65具屍體。問題是:這些受害的人是否因為比別人更有罪才會遭此浩劫?耶穌是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?________________

耶穌斬釘截鐵地說:「不是的!」他沒有繼續講解苦難和罪的關係,他關心的是:「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!」從這裡,我們有什麼領悟嗎?_______________

3。路十三:6 9 「於是用比喻說:『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。他來到樹前找果子,卻找不著。就對管園的說:看哪,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,竟找不著。把它砍了吧,何必白佔地土呢!管園的說:主啊,今年且留著,等我周圍掘開土,加上糞;以後若結果子便罷,不然再把它砍了。』」

「於是」是緊跟著上文的,所以這個無花果樹的比喻是要進一步解釋「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!」的警告。

一般上,無花果樹有三年結果期,若還不結果,管園的就會在樹的周圍掘土,加上糞,再給它一年時間。如果還是不結果,他就會把樹砍了。這個比喻是針對以色列人說的,因為無花果樹是象徵以色列國。耶穌是教導猶太人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(太三:8),不然的話,時候快到,審判的主手裡要拿著簸箕,要揚淨他的場,把麥子收在倉裡,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(太三:12)。這個比喻的教導對我們有約束力嗎?_______________

默想:

 神是一個給人機會的神,但機會不是永無休止的。這個比喻清楚的說明,有所謂「最後一次的機會」,如果人錯失這最後一次的機會,他將後悔莫及。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