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頁 返回本目錄

 

第九十七課 - 作門徒的代價

 

經文:路十四:25 35,太十:37 39

主旨:跟隨耶穌,作他的門徒,要付上什麼代價?

1。我再提醒大家,從第九十四課開始,耶穌和門徒是在約但河東的比利亞境內。他隨走隨傳許多寶貴的真理,都一一地被路加醫生記載下來。當然耶穌在這裡也重複了許多教導,今天的功課就是其中之一。

2。路十四:25 「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。」

不管是在猶大,還是在比利亞,跟隨耶穌的人群可說是聲勢浩大。過去在路加十二章第一節,我們就曾讀到有幾萬人聚集聽耶穌講道,現在跟隨耶穌的人似乎有增無減,怪不得宗教領袖如法利賽和文士都對耶穌恨之入骨,想方設法要去除這根眼中釘。

路加在這裡用了一個很生動的字眼 - 耶穌「轉過來」對跟隨他的人群說話。這些人緊緊地跟隨耶穌,目的何在?________

3。路十四:26 27 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、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這句話有如一個大鐵錘直敲每一個跟隨之人的頭。用現在的話來說,這些人都是耶穌的「歌迷」、「影迷」,分分鐘緊跟他們的「偶像」耶穌,很有可能不吃不喝,就是為了要一睹耶穌的風采。耶穌很明白世人的心,他知道一旦他被釘十字架,這些人就會如鳥獸散,因為他們把從羅馬帝國政權得到解放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。哀莫過於看到希望如泡沫被刺穿,落入絕望的境地。耶穌要做的就是把他們早點敲醒,以免日後悲痛欲絕。

馬太福音也有記載耶穌這個教導,是在太十:37 38。(第五十六課)那裡的場景不同,跟隨耶穌的人還不多,現在他知道日子已近,有必要再重複這個教導。

「愛我勝過愛」的原文是「恨」,miseo,似乎是一個很強烈的字眼。但耶穌說的是當時流行的亞蘭語方言,亞蘭文「恨」的原意是「愛得較少」,所以中文的翻譯「愛我勝過愛。。」實在是非常符合原意。耶穌絕對沒有教導我們做一個不愛家庭、不孝敬父母的基督徒。更何況在整本聖經都沒有這樣的教導,大家可以參考太十五:4作個比較。耶穌要強調的是:我們要愛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和姐妹,但若要跟隨耶穌作他的門徒, 除非我們能愛他比這些至親更多,不然的話,我們還是算了吧,別再跟隨。因為有一天,我們在面對患難逼迫的時候,就要在主耶穌和至親之間,作一個選擇 - 只有一個選擇!果然不到五十年,基督徒就要在該撒的祭壇前,作一個選擇:該撒是主,還是耶穌是主?今天在一些地方,基督徒還在作這樣的選擇:參加什麼教會?聽命於政治權威的教會,還是基督的教會?___________

耶穌的遣詞用字實在了不起,「。。。和自己的性命」的「和」字,原文是eti te kai ,一共享了三個希臘文的連接詞(and besides also)。所以英文的翻譯是 yea, and his own life also,意思是為了選擇耶穌,我們甚至連自己的性命都可以犧牲,這是何等大的代價!

至於「背十字架」,這已經不是耶穌第一次提到的。(路九:23、可八:34、太十:38、十六:24)自從主前一百五十多年前,暴君Antiochus Epiphanes Alexander Jannaeus 採用這種酷刑後,在巴勒斯坦,民眾對釘十字架已經很熟悉。當一個人被判釘十字架時,他就要背負自己的十字架,走上死亡之路。所以,當耶穌說,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他的,就不配作門徒,大家都心知肚明,耶穌對他的門徒有很高的要求,每個人心裡都要做好準備,為了耶穌,就算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!

耶穌實在是一位卓越的老師。他在這裡重複了太十:37 38 「作門徒的代價」這個教導,但我們所學到的功課遠比上一次(第五十六課)更深更廣,就好像在同一個地帶有幾個山峰,我們從各山頂上所看見的,自然有許多不同的景致。耶穌深怕周圍的人不能明白「作門徒要付代價」的功課,他再用三個比喻來解釋。

4。路十四:28 30 「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'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』」

這個比喻很簡單。耶穌指的「樓」,是葡萄園裡的守望塔,園主一家人也用它作夏日避暑的地方。建一座這樣的守望塔,花費可不輕,如果園主付不起,他會搭起帳篷來取代。當然沒有人會不先計算花費,就去蓋樓的。聽到這比喻的人一定明白耶穌的意思:跟隨耶穌,要作他的門徒之前,你最好計算一下代價,自己付得起嗎?不要半途而廢,成為別人的笑柄。

5。路十四:31 32 「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他的嗎?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」

這個比喻更簡單。很多基督徒只打了半場尚未結束的仗,便作了逃兵,就像底馬,貪愛世界去了。(提後四:10)不打沒有把握的仗,這是普通常識;如果我們沒有把握能跟隨耶穌一直到底,就不要一時衝動,跑去當兵。

6。路十四:34 35 「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?或用在田裡,或堆在糞裡,都不合適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」

這也是一個比喻。很多時候,我們把這段經文個別來處理,其實它是跟上文有密切的關係。在登上寶訓,耶穌已經說過我們是世上的鹽,(太五:13)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要跟隨耶穌,作他的門徒,如果半途而廢,就等於是失了味的鹽,成為有名無實的基督徒,在社會上隨波逐流罷了。

7。路十四:33 「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這是這段經文的總結。如果一個人放不下世界上的東西,就乾脆愛世界愛個夠好了;不要因一時衝動,在沒有估量計算過代價,就貿然地說要跟隨主,作他的門徒。這樣的門徒在風平浪靜的時候,還可以腳踏兩隻船,但大難來時,他肯定會棄甲繳械,作個逃兵。

結論:

要跟隨耶穌,就得讓自己像一枚貼在包裹上的郵票:緊緊貼好,直到到達目的地。

──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