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頁 返回本目錄

 

第一百零一課 - 天堂與地獄

 

經文:路十六:19 31

主旨:耶穌教導我們天堂和地獄的客觀現實,以後我們在哪裡,全看我們今生的抉擇。

1。路加福音記載了許多有關耶穌的「獨家新聞」,我們真的要感謝路加醫生的「詳細考察」(路一:3),不然我們就失去很多寶貴的教導。

2今天的功課是有關天堂和地獄,是耶穌親口教導的,我們可別再把它們視為「愚夫愚婦」下層文化的荒誕粗鄙的迷信。奇怪的是,現在有的福音派教會領袖反而不大強調天堂和地獄的真實;除了在追思禮拜還有提提天堂和地獄,講台上這個詞彙幾乎已經銷聲匿跡。1997年三月三十一日的《時代週刊》以「還有天堂嗎?」(Is There Still AHeaven?)作為封面。文章裡說過去天堂是可以感覺得到的,現在大家卻對它產生了過敏;難道天堂已經不存在了嗎?我們還是聽聽耶穌怎樣說天堂和地獄。

4。路十六:19 「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」

這是一個比喻,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?解經家各持己見,難分難解。按常理,比喻是以一個屬地的故事,教導一個屬天或屬靈的真理。這裡卻不一樣,耶穌是以一個屬天的故事,教導一個屬地的真理。所以,我給它套上一個新詞彙,叫它「反比喻」,既是真的故事,但也有比喻的性質。

這個故事有兩個主角:財主是其一,他天天奢華宴樂,既不知身邊有什麼人,更不在乎身後的事。

5。路十六:20 21 「又有一個討飯的,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被人放在財主門口,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,並且狗來舔他的瘡。」

 討飯的拉撒路是故事的另一個主角。在所有比喻中,這是唯一有提到名字的比喻。他不但是窮光蛋,還渾身生瘡,被人棄置在財主門前,只求財主施捨一點桌上掉下來的零碎。他可憐到連狗都欺負他。

6。路十六:22 26 「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,就喊著說:『我主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』亞伯拉罕說:『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』」

這是聖經裡將天堂和地獄描繪得最清楚的一段經文,而且是出自耶穌的口。不管你要按字義解釋,還是按靈意解釋,天堂和地獄就是按耶穌所描述的那個情景。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

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什麼人能夠上天堂,什麼人會下地獄。從聖經的別處經文,我們當然知道,信耶穌基督得救,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(約三:18

7。路十六:27 31 「財主說:『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;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』亞伯拉罕說:『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。』他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不是的,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到他們那裡去的,他們必要悔改。』亞伯拉罕說:『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。』」

這是整個比喻的中心思想。兩個主角所扮演的整場戲就是為了要教導地上的五個弟兄,千萬不要學財主那樣,落入地獄。耶穌也教導我們,不是神跡奇事叫人歸向神,乃是福音才是神的大能,能救一切相信耶穌的人。(羅一:16

默想:

耶穌不是教導我們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;他也不是教導我們「財主的罪是因為他袖手旁觀,漠視身邊有缺乏的弟兄,所以才落入地獄。」比喻只有一個中心思想,其它都是陪襯的綠葉細節。

── 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