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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十三課 - 雅各和約翰的請求

 

經文:太二十:17 28,可十:32 45,路十八:31 34

主旨:在神的國裡,誰願為大,就必作用人;誰願為首,就必作僕人。

1。再過不久,耶穌就要來到耶路撒冷了。現在他可以說是走在十字架的陰影底下,可是門徒是否已經察覺到這點呢?

2。太二十:17 19 「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,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,對他們說:『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給 祭司長和文士。他們要定他死罪,又交給外邦人,將他戲弄,鞭打,釘在十字架上;第三日他要復活。』」

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和復活。(上兩次是太十六:21,十七:22 23)這次他把自己要受的苦說得很清楚,如被戲弄,鞭打,吐唾沫在臉上。門徒明白嗎?路加十八:34 說:「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,意思乃是隱藏的;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。」我們不要責怪門徒的遲鈍。做事後孔明很容易,做事先孔明是很難的。對我們來說,最重要的是有救恩的確據,事前還是事後孔明都不打緊。

3。太二十:20 21 「那時,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前來拜耶穌,求他一件事。耶穌說:『你要什麼呢?』她說:『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,一個坐在你右邊,一個坐在你左邊。』」

西庇太的兒子是雅各和約翰,他們的母親是撒羅米(Salome),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姐妹。這兩個人對耶穌的熱心是眾所皆知的,在路九:51 56,他們因撒瑪利亞人不接待耶穌,就叫耶穌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。最熱心的人也是最垂涎高位和權力的人。他們連同母親來求耶穌,要在神的國裡,坐在他的左右兩把高椅。這個要求表示什麼?______________________

A他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。他們把神的國當作是地上的國,地位、名譽和權力是可以用不正當的途徑獲得。大概他們還被耶穌所說的:「你們這跟從我的人,到復興的時候,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」(太十九:28)沖昏了頭腦!所以這個求問顯示了他們無知和荒謬的想法,以及放肆專橫的心態。

B他們是自私的人。他們不管身邊的人有怎樣的想法,只要能坐在左右的大椅上,就算得罪了全世界的人,把周圍搞到雞犬不寧,他們也在所不惜。因著他們的求問,其它十個門徒就惱怒他們。(第24節)

4。太二十:22 24 「耶穌回答說:『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;我將要喝的杯,你們能喝麼?』他們說:『我們能。』耶穌說:『我所喝的杯,你們必要喝;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。』那十個門徒聽見,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。」

面對這班心竅不開的門徒,耶穌的忍耐可從他給的回答看得出來。他沒有責備這兩個門徒,乃是像父親對待一個向他發出無知和毫無意義的要求的孩子,他提醒他們作門徒的代價:走向榮耀寶座的路是一條苦傷道(Via Dolorosa)。那些自私、野心勃勃、愛虛榮、放縱自己的,在天國裡是沒有立足之地,更罔論坐在他的左右大椅上。況且,在神的國裡,地位的大小是由天父定奪,不是人可以賺來的。

兩兄弟說:「我們能。」- 就好像彼得說的:「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,我卻永不跌倒。」(太二十六:33)這都是沒有經過大腦的回答。

這裡也教導我們一個很寶貴的真理:有的人很難接受基督徒是被神所揀選的教義,他們說這是很不公平。其實,被揀選的人不是坐大轎進天堂享福,他們是被揀選走苦傷道,在地上作光作鹽為基督作見證,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。當我們在禱告中祈求過聖潔的生活時,我們是否意識到自己所要付出的代價?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5。太二十:25 28 「耶穌叫了他們來,說:『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,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。只是在你們中間,不可這樣;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;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。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』」

現在,耶穌為了叫門徒不會對神的國存錯誤的觀念,他把神的國和世上的國作個比較:

A。地上的國是由一批貴族統治階級、王子和尊貴的人操權管束,他們以被人服事為光榮,認為服事人是卑賤的工作。

B。相反的,在神的國裡,誰願為大,就必要作用人;誰願為首,就必要作僕人。金錢、出身、教育、地位。。在神的國裡都不能換取任何獎賞。

耶穌以自己做為榜樣:他本有神的形象,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了人的樣式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(腓二:6 8)他有尊貴的身份,配得受人的服事,但卻虛己服事人,為門徒洗腳(約十三:1 15)。僕人不能大於主人,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,耶穌尚且如此做,我們跟隨的人又怎能免呢?

「贖價」(Ransom) - 神學家為了這個字爭論不休。耶穌是把贖價付給誰?給魔鬼?還是給神?我覺得這是不必要的。贖價的原文是 lutron , 在七十士譯本是跟希伯來文的 copher 等同,意思是覆蓋(covering),或保護(protection)。所以,耶穌不是要把銀錢付給誰,才能將我們買贖過來,而是他付出自己的生命,叫罪人可以得生。誰都沒有這個資格可以付上自己的生命,叫別人得生,只有耶穌。(詩四十九:7

默想:

十字架的教義是每一個基督徒的必修課。耶穌給門徒的十字架功課有四:

一是太十六:21 28,可八:31 38,路九:22 27。(第六十五課

二是今天的功課。

三是太二十六:6 13,可十四:3 9,路十二:1 8

四是太二十六:26 29,可十四:22 25,路二十二:17 20

我們以後再來查考。

── 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