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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二課 - 一粒落地的麥子(二)

 

經文:約十二:37 50

主旨:自由十架被高舉向猶太人招手,何以他們卻不信?

1。上一課,我們看到耶穌借一粒落地的麥子,揭示神的大能是怎樣彰顯在十字架。他說:「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」耶穌被釘十字架,不是受害者(Victim),而是得勝者(Victor)。矗立在紐約碼頭的是自由女神像。一百多年來,那個威嚴的女士,高舉自由的火炬,向窒息於暴政和壓迫中的人們招手。那個象徵自由的紀念碑吸引了數以百萬嚮往自由的人們。聳立的十字架卻對世人發出另一種邀請,凡信靠耶穌的就得到屬靈的自由,罪得赦免,不再因怕死而一生受制於掌死權的魔鬼。猶太人聽到這樣的好消息,是否就歸向耶穌呢?這是我們今天的功課。

2。約十二:37 41 「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,他們還是不信他。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,說:主啊,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?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?他們所以不能信,因為以賽亞又說:主叫他們瞎了眼,硬了心,免得他們眼睛看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我就醫治他們。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,就指著他說這話。」

「他們還是不信他。」── 我們真的難以理諭,這些人怎麼會盲目、頑梗、硬心到如此無可救藥的地步。

誰要負起他們這個不信的責任?有的人就引用先知以賽亞在賽六:9 10 節,說一切都是預定,所以神應該負起全責,不能歸咎猶太人。對嗎?有預定之說是因為我們注重神的主權。神在永世對於世界一切要發生的事,都已命定。一切受造之物,無論是自然的或精神的,都要照他預定的計劃,實現他權能的旨意(弗一:11)。這樣的天命論(decree)是從神的角度來看,否定它就等於否定神的屬性,如無所不能、無所不知。但從人的角度來看,他仍然要對自己的作為負起全責,不能推諉。先知以賽亞的那番話是從神的角度說的。

3。約十二:42 43 「雖然如此,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,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,就不承認,恐怕被趕出會堂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。」

這些官長比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更不可取。猶太人是盲目,不知寶箱裡有救恩的禮物;官長是張開眼睛,看見寶物,卻不敢拿,惟恐失去手上的「會籍」和「人的榮耀」。我們稱他們為「懦夫」!

4。約十二:44 50 「耶穌大聲說:『信我的,不是信我,乃是信那差我來的。人看見我,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。我到世上來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,不住在黑暗裡。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,我不審判他。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。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 ── 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,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,叫我說什麼,講什麼。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。故此,我所講的話,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。』 」

這段話有點像最後的通牒,但耶穌不是用「審判」來要挾他們,因為「審判」是早已命定的事,如約三:18 「。。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。。」在這裡,耶穌說:「。。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耶穌來是遵從神的命令,傳講神要他說的話,為要拯救世人。人信,還是不信,是他要做的抉擇。

默想:

哦,十字架是我自由的憑借,

因為它所以我的靈魂得釋放!

沒有羞恥,我將宣稱:

這個古舊十字架是我自由的憑借。

最好的自由是從罪的捆綁中解脫出來。

── 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