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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八課 - 最大的誡命

 

經文:太二十二:34 40,可十二:28 34

主旨:在文士的刁難下,耶穌把最大的誡命告訴世人。

1。今天我們來到辯論會的第六個回合。猶太公會派出誰來和耶穌迎戰呢?法利賽人、文士、撒都該人都已經相繼落敗,還有誰挑戰耶穌呢?

2。可十二:28 「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『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』」

這裡說是一個文士(grammateus);馬太卻說是律法師(nomikos)。路加二十:39節說有幾個文士(grammateus)稱讚耶穌答的好。解經家根據經文鑒別學的研究,大部分都認為「文士」是正確的用字,「律法師」是額外添入的。

這個文士何以會問耶穌: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」原來,根據文士的研究,舊約裡有613條誡命(248條是肯定性的,365條是否定性的。)從這些誡命中,文士將它們分解成千萬條瑣碎的規則與條例。譬如,律法規定守安息日為聖,文士就規定了一個人在安息日可以走多少路,背多重的擔子等細節。要從千萬條規則與條例裡選出一條最要緊的可不簡單啊!所以,這個文士所問的是非常刁鑽的題目。

3。可十二:29 31 「耶穌回答說:『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 -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 - 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』 」

再刁鑽的問題也難不倒耶穌。誡命規條再多,歸根結底,也不過是西乃山上神用摩西所頒布的十誡。現在耶穌把十誡的精意告訴我們:

 A「主 -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 - 你的神。」── 其實這不是什麼新的誡命。在申六:4 9 節,神早就吩咐以色列民要把這句話記在心上。虔誠的以色列民都會在他們的腰間或額上繫著一個「配經盒」,裡面盛放著這節和其它的經文。

「 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」是什麼意思?簡單地說,就是「全人投入」地愛神,敬畏神。這是一切知識和智能的開端。(箴一:7,九:10)耶穌在這節經文故意用了「心」(kardia, heart)、「性」(psochesoul,魂)、「意」(dianoiamind)和「力」(ischuosstrength) 四個字,涵蓋了全人的身、心、靈每個領域。十誡的前四誡的精意就在這句話裡。

我們要怎樣把這句話化為實際的行動呢?___________________

B「要愛人如己」 ── 這也不是新的誡命。在利十九:18 節已經記載了這樣的誡命。這是十誡的後六誡的精意所在。在舊約,「愛」這個字還不在人們的字典裡。等到耶穌「道成肉身」,我們才明白什麼是「愛」的真諦。耶穌曾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(路十:25 37)解釋這句話。

我們要怎樣把這句話化為實際的行動呢?___________________

4。可十二:32 34 「那文士對耶穌說:『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』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『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』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。」

文士從刁難耶穌,改為心竅打開,認識一個屬靈的真理是非常難能可貴的。「你離神的國不遠」不等於進入神的國。請問:人要怎樣才能進神的國?_____________(約三:5

「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。」── 經過六個回合的交鋒,猶太人公會的代表全軍覆沒,敗下陣來。接下來,耶穌要做什麼?還是留待下回分解。

默想:

我很喜歡這道《靈命日糧》(19991220日):

一部動畫片運用了現代的手法來描繪基督降生的情景。當牧羊人們表演到崇拜聖嬰時,其中一人說:「這兒該是私人產業吧,不然我們就有麻煩了!」

這部動畫片是取笑禁止在公共場所展示宗教標誌的法令。但我們也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句話。如果我們不在自己心中的「私人產業」來敬拜聖誕的基督時,我們就真有麻煩了。心靈和思想的堡壘是我們最大的「私人產業」。沒有人能夠立法規定心思意念。對他人的愛就是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明證。沒有任何法令可以禁止它的公開展示。

當主耶穌被問到什麼是最大的誡命時,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」這是首要的誡命,其次,與它相仿的是:「要愛人如己。」

不管我們生活在民主或獨裁專制下,我們都能自由地在心中尊崇耶穌基督,並通過我們的愛去表現他。在你的「私人產業」裡此時發生著什麼事情呢?別人能否在你生命中看到基督的存在呢?

──  P.C. Chong跟隨基督的腳蹤行